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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开展2016年度”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教科室文章来源:长郡梅溪湖中学发布时间:2016-11-09点击数:5968【字体:

各区县()教研室,各直属中小学

    按照《关于开展2016年度“湖南省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研究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湘教科研通[2016]67号)要求,结合长沙市实际,特组织开展2016年度“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优秀论文”评选活动。

本次评选以中小学校课程改革与建设、学科教学改革、学校管理改革与制度创新、校本教研与教师专业成长、校内校外教育协调发展,以及其他影响中小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问题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作为重点参评内容,教师亦可紧扣主题自主确定内容。参评论文要求突出改革发展主题,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实用性,贴近学校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严禁抄袭、剽窃他人成果。写作上要求层次清晰、语言准确、文风朴实,有严密的逻辑性,表达生动,一般不超过6000字。纸质稿件用A4纸小4号字打印,文题下标明详细单位名称、姓名,职务、职称,邮编、联系电话等。同时,通过E-mail发送电子文本至:840379762@qq.com。各区县(市)教研室、各直属中小学教科室汇总报送至长沙市教科院409室。截止日期: 11月20日。

 我所将组织专家评审,对一、二、三等奖作品颁发奖励证书。同时将优秀者报送省参评。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附:《关于开展2016年度“湖南省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研究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湘教科研通[2016]67号)

                              长沙市教科院规划发展研究所

                                      20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