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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长沙市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专项督导的通知
作者:督导室文章来源:长沙市教育局发布时间:2018-06-21点击数:1001【字体:

各区县(市)教育局、各直属中小学校(幼儿园)、各有关学校(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提高师德师风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促进师队伍职业道德水平的全面提升,全力建设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教师队伍,教育局、市教育督导办拟于近期对全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情况进行专项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3〕10号)。

2.教育部关于开展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专项督查的通知》(教师函〔2018〕6号)。

3.《长沙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长教通〔2018〕80号)。

二、督导内容

(一)贯彻落实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情况。重点是:1.师德长效制度建设和督促落实情况;2.师德工作机构建设和工作职责落实情况;3.师德问题受理与查处机制建立情况及师德问题查处情况;4.对师德建设工作考核考评、通报奖惩情况5.贯彻落实2018年长沙市师德师风建设大会精神情况。

(二)中小学师德“十条红线”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是:1.《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落实情况,有偿补课问题治理及查处情况;2.《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落实情况及对违规问题查处情况;3.教师体罚学生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问题整治及查处情况;4.教师侵害学生家长权益问题整治及查处情况;5.教师职业倦怠慵懒散问题及治理情况。

(三)师德师风建设成效。区域内教育是否风清气正,有责投诉举报数量少、媒体负面报道少,学生和家长满意度高。

三、督查方法及步骤

1.2018年6-7月,各区县教育局、各直属中小学校(幼儿园)、各有关学校(单位)对师德师风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并向市教育督导办提交自查报告查报告内容包括师德师风建设好的经验做法、政策举措目前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措施。

2.2018年7-8市教育局、市教育督导办对全市中小学校和民办机构办学行为进行明查暗访。

3.2018年9月开展实地督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组织领导

组  长:卢鸿鸣

副组长:邓  芸  胡慎信

成  员:陈利群  杨时雨  刘凯希  梁  瑛  

郑  敏  曹  攀  周  波  刘龙飞  

杨泽华  张  群

五、结果运用

1.市教育督导办将把专项督导结果向市政府报告,并予以通报。

2.专项督导结果将作为2018年对区县(市)教育局和市直中小学(幼儿园)绩效考核相关指标的计分因素,对市管民办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年度办学情况评估的依据。

区县(市)教育局、市直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将自查评分表(见附件)、自评报告等材料加盖公章后,于7月10日前报送至市教育局803室。实地督导的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梁瑛;电话:84899798;邮箱:515034686@qq.com。

 

                                                                  长沙市教育局            长沙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