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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暨2018年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专项督导的通知
作者:督导室文章来源:长沙市教育局发布时间:2018-04-17点击数:3275【字体:

各区县(市)教育局、教育督导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抓紧消除城镇大班额”的指示精神,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专项督导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8〕18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消除大班额专项行动的通知》(湘政办函〔2017〕99号)和《关于开展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暨2018年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专项督导的通知》(湘教督办〔2018〕66号)要求,我市定于4月23-25日开展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暨2018年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专项督导。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专项督导原则

1.全面覆盖,突出重点。专项督导覆盖所有区县(市),重点突出2018年消除义务教育超大班额任务较重的区县(市),由市教育局、市教育督导办组织对重点县市区开展实地督导。

2.统筹协调,上下联动。专项督导采取区县(市)全面自查、市级抽查的方式进行。

3.明确目标,注重实效。重点督促各区县(市)切实履行职责,推动各项政策、目标、任务落实到位。各区县(市)要严格按程序开展自查,确保数据完整、内容真实。

二、专项督导安排

1.4月17日下班前,各区县(市)就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暨2018年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并提交自查报告。市本级2018年各地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一览表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填报。

2.4月23日至4月25日,市教育局、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对重点区县(市)开展实地督导,具体安排见专项督导实施方案。

三、专项督导内容

(一)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进展情况

1.推动落实国发〔2016〕40号、湘政发〔2017〕20号文件的有关工作部署情况,出台具体实施办法或配套文件情况,各区县(市)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和“两免一补”政策城乡全覆盖目标达成情况。

2.解决义务教育“乡村弱”问题工作情况。重点是合理布局农村学校、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提升乡村教育质量、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加强留守儿童教育关爱等工作情况。

3.解决义务教育“城镇挤”问题工作情况。重点是同步建设城镇学校机制建设、实施消除大班额规划、保障随迁子女就学等工作情况。

4.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情况。重点是合理核定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统筹城乡师资配置、着力解决乡村教师结构性缺员和城镇师资不足问题工作情况,以及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工作情况

5.改革教育治理体系工作情况。重点是完善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机制、加强中小学党建、现代学校制度、建立学生意外伤害援助机制和涉校涉生矛盾纠纷调解仲裁机制等工作情况。

(二)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专项行动推进情况

1.制度建立情况。重点是成立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专项工作小组,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分校建立消除超大班额台账。

2.项目实施情况。重点是制订2018年度消除义务教育超大班额实施计划,做到“一地一案、一校一策”;学校建设项目保障到位,能够按时投入使用。

3.财政投入情况。重点是制定多渠道筹措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的资金方案,足额安排资金预算。

4.教师队伍建设情况。重点是完成中小学校教职工核编工作,采取相关措施补充老师。

5.招生管理情况。重点是出台措施规范招生管理,采取举措整治招生、转学等过程中的违规行为。

四、其他事项

1.“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攻坚行动”列入了教育部《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写好教育“奋进之笔”总体方案》,“基本消除义务教育超大班额”列入了今年省委、省政府的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各区县(市)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查,实事求是报告有关情况、总结经验、提出建议,确保相关情况和数据真实、准确、详实。

2.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于5月份对部分省份的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进展情况开展实地督导;省人民政府督查室将于6月份对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专项行动落实情况开展督查;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把消除义务教育超大班额工作督查贯穿全年的各项教育督导评估之中,督查结果将直接关联市州政府绩效考核和县级教育工作“两项督导评估考核”结果。

联系人:梁  瑛

电  话:0731-84899744,邮箱:515034686@qq.com

附件:1.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重要政策点进展情况报表

2.2018年各地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一览表

 

 

 

       长沙市教育局                长沙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