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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二季度“长沙好人·身边雷锋”评选通知
作者:办公室文章来源:长郡梅溪湖中学发布时间:2017-05-22点击数:3135【字体:

 

全校师生:

目前长沙市文明办正在评选2017年第二季度“长沙好人·身边雷锋”,请您认真阅读文件,对照自身条件,踊跃自荐或推荐。请于6月2日前填好申报表并附1000字先进事迹材料,送到学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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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22日     

长沙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7年第二季度“长沙好人·身边雷锋”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市)文明委,各文明创建系统牵头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喜迎十九大,打造“爱心之城”,继续发挥雷锋家乡学雷锋的优势,广泛动员全市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争当雷锋精神传人、弘扬社会文明新风”活动,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市文明办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长沙好人·身边雷锋”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长文明委〔2017〕2号)要求,决定在全市开展2017年第二季度“长沙好人·身边雷锋”推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全市范围内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五个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个人和集体。

二、推荐要求

    1.群众推荐。市民群众可直接向市文明办推荐;也可向区县(市)文明办和文明单位推荐主体单位部门推荐,经核实把关后报送至市文明办,各区县(市)和文明单位推荐主体部门推荐5人以上参加候选

    2.媒体推荐。长沙晚报读者热线96333开通推荐通道;长沙广播电视台开辟相应的渠道接受群众的推荐。

3.网络推荐。星辰在线(长沙新闻网)首页和长沙文明网、长沙未成人网开设“长沙好人·身边雷锋榜”专题,设立“我要推荐”活动专区,接受广大网民的推荐。

4. 推荐时间。2017年6月1日至9日。

5. 推荐方式。推荐者或各牵头单位填报“长沙好人·身边雷锋”推荐审批表并附个人事迹材料一份。推荐表中300字的主要事迹材料请务必简明扼要,高度总结概括被推荐个人的主要优秀事迹,避免大话和空话。

  三、评议投票

   1.市文明办在长沙文明网、长沙未成年人网“长沙好人·身边雷锋榜”活动专题,公布候选人事迹,分为五个类别,分别接受网民的评议和投票。

    2.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和发动群众,在长沙文明网、长沙未成年人网“长沙好人·身边雷锋榜”活动专题以留言、跟帖、投票等形式,进行评议和投票。

3.市文明办综合各种渠道的推荐情况和网上评议、投票情况,组织专题评议和研究,确定“长沙好人·身边雷锋”名单,每类评出4-6人,第一季度共评出25位“长沙好人·身边雷锋”。  

  四、活动形式

  1.发布“长沙好人·身边雷锋榜”。2017年6月下旬,市文明办将确定的第一季度候选人在长沙文明网、长沙未成年人网“长沙好人·身边雷锋榜”上发布,接受投票和社会公众监督。

  2.进行表彰宣传。入选“长沙好人·身边雷锋”名单,由《长沙晚报》、长沙广播电视台相关频道、星辰在线进行宣传报道。

  3.开展现场交流活动。通过“长沙好人·身边雷锋”进道德讲堂、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等形式,举办现场交流活动,交流学雷锋、做好事、当好人的心得体会,推动活动形成高潮。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长沙好人·身边雷锋”是推评各级道德模范、中国好人和全国各类道德典型的候选资源库。各级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推荐“长沙好人·身边雷锋”活动的意义,把其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落实。

2.精心组织。各级各单位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指定专人负责,广泛发动群众推荐、评议和投票。面向基层特别是社区、企业、村镇、学校等单位,把那些事迹突出、民意基础好、社会认同度高的“长沙好人·身边雷锋”推选出来。

3.营造氛围。各级各单位要在人群聚集场所设立的善行义举榜上宣传上榜典型的先进事迹,重视发挥网络互动平台和手机短信平台等新媒体的宣传作用,开展立体宣传,营造“雷锋家乡学雷锋的浓厚氛围。

 联系人:吴任美、张霓、谭晓庆  88667114   邮箱285507389@qq.com

附件:“长沙好人·身边雷锋”推荐审批表

 

 

 

 

长沙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25日


附件

 

“长沙好人·身边雷锋”推荐审批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联系电话

单位及职务

推荐类别

获奖情况

主 要 事 迹

(主要事迹300字,另附1000字的优秀事迹材料)

 

                                    

年    月    日  

推荐单位审核意见

(被推荐对象不得有计生违规、治安违法、廉政违纪、环保违规等情形及负面舆情)

(盖章) 

 

年   月   日

市文明办审批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1、推荐类别填写五个类别中的一种;

    2、附1000字的个人优秀事迹材料;

3、此表及具体事迹材料需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